本书发掘的是中国经典文学中的法律之维。虽然苏力一再强调他对经典的阐释不是传统的“讽喻”或暗示或影射,但毕竟他要针对的问题却是当前的和未来的,而且他的分析往往夹杂着许多个人的情感和抛开文本的单纯想象,有些地方失之于严谨是在所难免的,受到各种批评也是毫不奇怪。但必须承认,他所采用的方法和获得的结论都对我们极具启发性。
法教义学是以某个特定的在历史中形成的法秩序为基础及界限,借此探求法学问题之答案的学问。事实判断以感官的知觉为基础,可用观察和实验来证明。而价值判断不能以科学方法来审查,其仅是判断者个人确信的表达,此时,正确的逻辑推导不能保证结论的正当性。